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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榨菜

大邑榨菜

大邑榨菜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要求   1.青菜头:选用产地范围内种植的青菜头。   2.配料:食用盐、白砂糖,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3.生产用水:产地范围内的斜江河水系,符合国家关于生活饮用水的标准规定。   二、工艺要求   1.生产加工工艺流程:青菜头→风脱水→第一次加盐腌制→第一次起池囤压→第二次加盐腌制→第二次起池囤压→第三次加盐腌制→起池囤压、选料修整→清洗→成型→脱盐→压榨→拌料→包装→杀菌→除水→装箱→入库→成品。   2.特殊生产工艺:   (1)选料:选用合格的全形菜。   (2)风脱水:切块后,晾晒3至5天。   (3)第一次入池腌制:每100公斤准备腌制的原料加8公斤盐,随腌随踏,轻踏、勤踏,食盐溶化后封池。第一次腌制时间为2至3个月。   (4)第一次起池囤压:腌制后起池囤压1天。   (5)第二次腌制:囤压后再次入池加盐腌制,每100公斤菜块加盐4公斤。腌制时间为80至100天。   (6)第二次起池囤压:腌制后再次起池囤压1天。   (7)第三次腌制:囤压后再次入池加盐腌制,每100公斤菜块加盐2公斤。腌制时间不低于2个月。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具有榨菜产品固有的色泽;条状或颗粒状,无异味;味道鲜、香、脆、嫩,咸淡适口。   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含盐量(以NaCl计)/(g/100g)      ≤    6.0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    0.7   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原料和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大邑榨菜    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王泗镇、晋原镇、悦来镇、苏家镇、青霞镇、上安镇共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大邑榨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函》,大邑府函〔2013〕64号    成都市大邑县地方标准:DB510129/T017-2009《大邑榨菜》   大邑榨菜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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