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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钟表

烟台钟表

烟台钟表业创建于20世纪初期。1915年,民族实业家李东山出资25000银元,购置德国设备,在烟台朝阳街开办了宝时造钟厂,专门生产座、挂式摆钟,注册商标“宝”字,成为我国机械制钟的发端。建厂后,经过3年的生产准备,于1918年试制出第一批摆钟。20年代末,钟厂抓住国内兴起抵制日货运动的时机,打出“国货精品”旗号,压低售价,承诺“永远保修”,与长期盘踞中国市场的日本摆钟相竞争,赢得了民心和市场,最终将日本摆钟挤出东北和山东市场,企业也在竞争中得到发展。1931年,宝时造钟厂与李东山开办的德顺兴五金行合并,成立德顺兴造钟厂。当年钟厂职工最多时超过500人,年产摆钟55000只。1927年至1933年,由宝时钟厂分离出的制钟技术人员又先后在烟台开办了永康造钟公司、盛利造钟厂、永业造钟厂、慈业造钟厂。1934年烟台制钟业鼎盛时,5家钟厂从业人员达2000多人,共生产摆钟和闹钟16万只。烟台摆钟行销国内各大商埠,并出口到东南亚各国和香港地区,屡屡在国货展览会上获得奖状。自30年代初开始,烟台的制钟技术人员先后到天津、青岛、沈阳、丹东、上海、北京等地创办新的钟厂。1937年,烟台第六家钟厂仁昌造钟厂开业时,由于抗日战争爆发的影响,烟台制钟业开始衰败。1948年烟台第二次解放时,只剩下德顺兴等3家钟厂,从业人员不足百人,年产几千只钟 。 解放后,人民政府大力扶持烟台制钟业。1953年国家将钟表生产纳入统一计划,对钟表产品实行包购包销。1954年,德顺兴等3家钟厂先后实行公私合营。1956年,3家钟厂合并,同时并入其它几家铁工厂,成立公私合营烟台造钟厂,注册商标“宝”字,隶属山东工业厅。1960年,为适应出口需要,注册并使用“北极星”商标。同年,烟台造钟厂被改造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更名为山东烟台钟表厂,隶属于山东轻工业厅。此后几年,钟表厂不仅扩大了摆钟、闹钟的生产,而且先后开发了船舶用钟、日历摆钟、怀表、手表石英钟等新产品。但由于生产规模和组织体系的束缚,企业难以有大的发展,钟表厂的领导者一直在探索企业的扩张,但因“文化大革命”爆发而搁置。“文革”开始时,“宝”字商标停止使用。1972年,烟台钟表厂由山东轻工业厅划归为烟台市轻工业局管辖。 根据钟表的系统能源可分为机械钟、电子钟、机械表、电子表。 根据钟表的用途可分为日常用钟表、技术用钟表。按钟表机心结构特点可分为摆钟、闹钟、手表等。 机械钟是机械式振动系统的计时仪器,如摆钟、摆轮钟等。其工作原理是利用了一个周期恒定的,持续振动的振动系统;把振动时的振动周期来以振动次数,就等于所经过的时间,时间=振动周期×振动次数。一般由能源、轮系、擒纵机构、振动系统、指针机构和附加机构等几部分组成。机械钟可分为日常生活用和技术用两类。日常生活用的有各种台钟、闹钟、挂钟、座钟、落地钟等。 技术用的类型有精密天文钟、舰船钟、建筑塔钟、汽车钟、坦克钟、航空航天钟等。虽然结构类型多种多样,但其基本原理和主要组成部分是很相近的,大部分采用以摆轮游丝系统或物理摆为振动系统的擒纵调速器。电子钟表的基本部分由电子元件构成。如石英钟表。电子钟表的工作原理是根据“电生磁、磁生电”的物理现象设计而成。即由电能转换为磁能,再由磁能转换为机械能,带动时分针运转,达到计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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