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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州委书记建议所有法院取消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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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已经闭幕,但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在大会上提交的工作报告继续引发人大代表的关注。代表们认为,“两院”工作报告越来越实在,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少人大代表也对“两院”工作报告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省人大代表、阿坝州委书记刘作明在分组讨论“两院工作”报告时提出了考虑撤消法院立案庭的建议,他认为,法院系统自上而下的立案庭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存在的必要值得商榷,可考虑由主审法官来确定立案。

    建议一“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不予减免”

    刘作明说,从总体来看,全省法院当前正处于诉讼“爆炸”阶段,全年受理案件79万7千余件,包括省高院自身受理的案件也在大幅上升,接近万件。由此可见,法官业务工作负荷非常重,但是也有一些方面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大依法惩罚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对犯罪分子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同比增加4.3%。但是,报告中没有提及判处三年以下或缓刑的案件数量,应予以完善,更利于体现对这类犯罪打击力度的增强。”刘作明说。

    目前,各地法院也都在推行为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的便民举措。刘作明认为,诉讼活动本身是一个社会衡平机制,保护有理者,惩罚违法犯罪。他建议,“能不能采取一个办法,比如说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诉讼费带有处罚性,建议由败诉方承担,不予减免。建议这个问题尽快研究试点。”

    建议二“考虑撤消立案庭,由主审法官确定立案”

    刘作明说,“我通过案件受理总数与法官诉讼结构对照发现一个问题,全省法院去年受理的近80万件案件中,‘大头’是民商事案件47万余件,再加上刑事案件4万余件,包含立案、执行、再审案件等,这些数量比较大。原来我们都有立案庭,法院设置了一大批立案庭、执行局。现在改革了,立案由实质审查向形式审查过渡。那么,法院系统自上而下的立案庭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呢?是不是应由主审法官来确定立案?”

    再从案件执行方面来看,在近80万件案子中,执行案件是13万件,占约六分之一,执行到位的金额为435亿元。另一组数据显示,民商事案件涉案金额是1600亿元。“按照这个数字来看,执行到位的只有四分之一略多,而剩下的案件当事人打赢官司后,是没有执行到位的。仅就这个数据而言,执行率偏低,并不能令人满意。”刘作明表示,这也反映出目前对于败诉方、不守约一方,还没有建立起整体的惩防惩戒制度。群众把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民商事案件中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司法公信力。

    建议三“如有必要,应一件行政诉讼一条司法建议”

    刘作明还提到,全省去年一审行政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上升,这与降低行政诉讼门槛有关,法院在其中做了大量工作。“报告中提到,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等占判决总数的43.71%,这意味着近半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来的行政行为。”

    他表示,这暴露出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大背景下,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紧迫性。同时,报告中提及法院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发送司法建议896件”这一数据就显得比较少。“我主张,如有必要,应一案一件,针对行政机关的不恰当行政行为,责成其改正。”刘作明说,要真正赋予其效力的话,行政案件纠正行政违法以后,还要与对责任人的追究相挂钩。这样才能真正提升行政效能和行政质量,提高行政机关责任人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