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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香烟

红河香烟

红河卷烟厂于 1985 年筹建, 1987 年试产, 1988 年正式取得国家烟草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上划云南省烟草公司,现企业法定代表人毕凤林,现有在岗员工 1029 人,平均年龄 33 岁,资产总额 98.73 亿元,是国内装备配套、技术先进的卷烟企业之一。目前,集团年生产能力达到 160 万箱, 日创税金上千万元,人均实物劳动生产率居行业前列,且连续 12 年实现了产销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增长。     1993 年起,红河卷烟厂实现单品牌生产,是全国唯一只生产单一品牌的烟草工业企业。目前形成一个品牌(红河), 15 个品种,兼顾高、中、低档次,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品种结构。 “ 红河 ” 品牌 深受消费者喜爱,先后被评为“全国名优卷烟”、“中国最具竞争力的民族品牌”、“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十大梦想品牌”等。 2007 年品牌产量 161.5 万箱,品牌销售收入 160.2 亿元,实现税利 99.8 亿元。     红河卷烟厂创业之初,工厂生产水平低下,产品质次价低、入市困难, 1991年前连年亏损。企业处于极度困难乃至困境之中, 1992 至 1993 年两年间,通过整合品牌,实现了全嘴单品牌生产,产品质量有所提升,同时企业确立了 “不求最大,但求最好”的发展理念,系统实施了原料、技改、人才、管理、名牌“五项工程”,重视技术发展,完成了 从拿来主义到局部创新,进而到以企业为主体的全面技术创新,多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多项新型实用技术获国家专利。 1992 年扭亏为盈, 1993 年起对企业内部的各种资源多次重组、定位; 1997 年始企业转入全面的软件建设发展阶段,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进入以人本管理为主体的智力时代; 1998 年开始为实现企业高度的信息自动化启动 CIMS 信息系统工程。经过红烟人的艰苦探索和努力,逐步建立了市场化程度极高的有效运行机制,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满足市场需求、解决劳动就业、拉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2004 年,红河卷烟厂紧紧围绕国家局提出的 “ 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 ” 的行业主要任务,推进企业间的联合重组,与昭通卷烟厂重组,成立红河卷烟总厂。 2005 年,又完成了与新疆卷烟厂的联合重组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2007 年 5 月 18 日,红河卷烟总厂改制为 “ 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迈出了公司化进程的重要步伐 红河香烟采用自主研发的“烟叶资源优选系统”精选烟叶原料,自然天成的仓式发酵;应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级配方”独特工艺科学设计,多项现代工艺及多重减害降焦技术精制而成;最大限度地发挥每片优质烟叶的天赋,突出纯正、优雅的清甜特征,烟气柔顺、余味舒适津甜,高贵、典雅的极致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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